发表于:2022-02-13 21:06 作者:湾融产城创新学院 浏览量:1057
2020年12月03日 08:00:00
深圳市把推进产学研资联盟建设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全过程创新生态链,逐步构建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资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深圳市科创委为推进深圳市产学研资做了大量工作。
深圳市科创委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科研自主权和激励。尊重人才成长和基础科研规律,支持科研人员自主定方向、自主选课题。设置从博士到杰出青年的梯度支持项目,在高校院所探索给予科研人员启动经费、自主布局基础研究经费支持,博士启动项目资助最高 20 万元,优青项目资助最高 200 万元,杰青项目资助最高 450 万元。实施鹏城“孔雀计划”,孔雀团队最高支持额可达亿元。强化人才精神激励,在全国首设深圳人才日、企业家日。建成全国首个人才主题公园,打造人才星光柱、人才雕塑群、人才功勋墙等永久性人才激励阵地。建成深圳人才史馆,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人才奋斗史、发展史。
深圳市科创委引导产业界和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产业界与高校、科研机构通过设立联合实验室、前沿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导产业界和社会力量投入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支持腾讯率先发起设立“科学探索奖”,首批50位青年科学家获1.5亿元奖励。鹏城实验室积极探索联合高校院所、龙头企业开展人才和项目聚合机制,在成立短短3年便汇聚了高文、刘韵洁等20余位院士,实验室人员总规模达1800人左右,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近600人。2019年,深圳全社会R&D经费支出达1328亿元(仅次于北京、上海),是2012年的2.7倍,投入到基础研究的总量和比例都在稳步上升。
深圳市科创委实施技术攻关“卡脖子”工程。制定悬赏制管理办法,不论出处,不设门槛,不唯论文。在项目选题上,采用企业提出需求和政府主动布局相结合的方式,邀请行业技术专家遴选评议,确定项目指南,面向社会悬赏揭榜组织科研攻关;在技术指标设置上,以进口产品为基准,对标国际一流水平,项目技术参数要求达到甚至超过对标进口产品的参数规格;在项目评审上,借鉴国外科技项目评审(NIH)先进经验做法,对项目答辩率先采用主审制,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目前已实施7批技术重点攻关项目,正式立项80个,资助总额7.2亿元,平均支持力度达900万元。
2018年度深圳市技术转移及服务机构发展研究分析
发布时间:2019-05-16 18:21
一、深圳市技术市场年度数据
(一)总体情况
2018年,深圳市技术合同项数和成交总额均继续位居计划单列市第一位,认定登记技术合同9751项,同比增长7.77%;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582.61亿元,同比增长4.96%,占广东省总量的42.01%,占全国总量的3.29%。
图表1:2010-2018年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数量增长趋势图(单位:份,%)
1.深圳输出技术情况
2018年深圳市技术输出合同项数增长平稳,为9034项,同比增长4.21%;成交额有所回落,为333.57亿元,同比下降10.75%。其中,输出至外省市技术合同5151项,成交额222.41亿元,占深圳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6.68%;出口技术229项,同比降低1.72%,合同成交额17.1亿元,同比增长59.83%,其中技术出口至亚洲合同数量最多,占比过半。
2.深圳吸纳技术情况
2018年深圳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增长较快,共计吸纳技术合同4604项,同比增长14.50%;成交额362.65亿元,同比增长35.36%。其中,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721项,成交额251.50亿元,占深圳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的69.35%;进口技术644项,同比增长93.98%,合同成交额243.67亿元,同比增长32.64%。
(二)2018年度技术转移数据特点
1.技术市场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增长放缓
2018年深圳市技术交易成交额占深圳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与去年基本持平。2018年,深圳实现技术合同成交额582.61亿元,同比增长4.96%,占地区生产总值(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值24221.98亿元)的比重为2.41%,增长有所放缓。
图表2:2010-2018年深圳实现技术交易增加值及其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2.对粤港澳大湾区技术支持成效显著
2018年深圳流向粤港澳大湾区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主导地位,全年流向大湾区(除深圳外)技术合同1012项,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项数的19.65%,成交额69亿元,占流向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31.02%;从大湾区吸纳技术合同44项,占深圳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项数的6.10%,成交额4.60亿元,占深圳吸纳外省市技术合同成交额的1.83%。
图表3:2018年深圳对大湾区输出技术合同占比
3.各类规模技术合同呈基本增长趋势
输出的技术合同中,大额交易与小额交易项数均有所增长,100-1000万元范围内的各规模技术交易数量增长明显;大额技术交易(1000万以上)的成交额有所下降,中小规模技术交易成交额增长明显。而吸纳的技术合同中,各规模技术交易合同的项数及成交额均显示相似的增长率,呈现出健康均衡的发展态势,为技术市场增添活力。
图表4:2018年深圳吸纳及输出各规模技术合同增长率
(资料来源: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2019/04)
4.技术交易为工商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深圳全年吸纳与输出的技术合同中,服务于工商业发展领域的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市比例均超过九成。其中,深圳全年吸纳促进工商业发展类技术合同3835项,占全市吸纳技术合同87.38%,合同成交额330.82亿元,占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95.20%;输出促进工商业发展类技术合同7331项,占全市输出技术合同85.34%,成交额293.31亿元,占全市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93.17%。
图表5:2018年深圳市为不同服务目标吸纳(左图)与输出(右图)技术合同成交额比例图
5.南山区技术转移优势明显
从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项数看,南山区稳居全市榜首,占比过半,福田区反超宝安区位居第二;从吸纳和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看,南山区依然排名全市第一,龙岗紧随其后,继续保持排名第二。2018年全年南山区吸纳技术合同2517项,占全市吸纳技术合同项数54.67%,成交额190.05亿元,占全市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52.41%;输出合同5511项,占全市技术输出合同项数的61%,成交额118.27亿元,占全市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35.46%,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的工作亮眼。
图表6:2018年深圳各区吸纳技术合同项数(左图)及成交额(右图)占比
二、深圳市技术市场特征
(一)优良的技术转移发展环境
深圳是华南区技术转移的中心,近几年政府积极开展政策引导和环境建设,规范和引导技术市场的健康发展。例如进行《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立法,规范市场秩序,鼓励市场有序发展;出台《扶持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利用中小企业板,推动中小企业上市;制定《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若干措施》,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新模式。深圳市关于技术转移的法规、规章和文件涉及综合类、技术市场类、产业化类、技术引进类等多方面,为健全和完善技术市场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二)多元化现代化的组织结构
截止到2018年年底,深圳市已登记备案的技术转移机构共有70家,其中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3家,市级技术转移机构57家,建成了基础研究引领、市场化导向、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载体体系。形成了以重点实验室为核心的“基础研究体系”、以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组成的“技术开发创新体系”和以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成的“创新服务支撑体系”,共同构成了深圳科技创新体系的三大支点。
(三)不断深化的深港科技合作
截止至2018年年底,香港各院校在深圳设立的科研机构已有近百家。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学校在深圳高新区南区建立了产学研基地,总建筑面积达6.6万平方米。大部分重点实验室已开始运作。深圳持续扩大拓展深港间技术转移合作的空间,开展科技产业创新对外开放的深度实践。
三、深圳市技术转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 技术转移体系化政策支持与顶层规划引导有待加强
为了有助于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和环境,推动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培育一批市场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创新验证中心,不断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新的一轮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中,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从2017年12月起,牵头编制了《深圳市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将对技术交易中的卖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高校设立的创新验证中心给予财政资助和政策支持,计划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届时将有力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转移条例》、《深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落地实施。
(二)创新源头不足,产学研合作效率低
当前,深圳企业技术来源主要是自主研发、企业间研发合作和从国外引进。如华为、中兴、腾讯等企业每年专利申请数量增幅均位于全球前列,在天津、上海、南京和西安等高校集中的城市均建立了研发中心;大族激光拥有专利上千项,技术来源主要是从国外引进,比较而言,其与国外的技术交易量最大,而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很少;比亚迪也是通过设立中央研究院、电子研究院、汽车工程研究院以及电力科学研究院来自主进行高科技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这一方面说明目前深圳市高校院所科技成果的层次和水平远不能满足企业技术升级的要求,科技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也说明高校院所与企业间缺乏功能全面、专业性强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
(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力有待提高
一方面,深圳现有的技术转移机构发展不平衡,从事技术经纪、技术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没有做大做强,而这些服务机构却在技术转移活动中承担着重要的任务。另一方面,技术转移机构信息化服务能力还较为薄弱。深圳技术转移机构种类繁多、规模小、结构松散、彼此间缺乏联系与共享,或者各机构间虽有合作,但缺乏统一的技术信息服务平台,市场效率较低。
四、深圳市技术转移及机构发展建议
(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技术转移共同体发展
一是加强区域协同发展顶层规划设计,主动谋划争取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的支持,开展粤港澳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的统一规划设计及整体部署,破解跨行政区域技术交易的制度性和政策性障碍,建设最具活力的技术交易区域,以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二是合力建设重大技术转移平台,促进区域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加速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移扩散,打造最具活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集群;三是组织开展区域重大技术交流活动,联合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举办的大型科技对接活动,利用互相开放的国际技术转移渠道,匹配对接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解决技术难题,实现服务产业升级。
(二)借力科创板壮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一是推动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做强做大,为相关技术企业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机构位列科创板五大重点支持鼓励范围之一,深圳当前应抓住机遇大力发展一批专业化的技术市场服务机构、多元形式的技术经纪组织,形成一个万亿级的面向全球的技术转移产业,并源源不断地孵化科创板上市企业;二是构筑技术转移投融资服务网络,探索设立科技创新银行、科技创业证券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积极推进部市共同出资成立科技成果转化联合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技术转移机构、基地和人才予以支持。
(三)打造“互联网+”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一是互联网+专业技术经纪人模式,技术经纪人充当“红娘”作用,开发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吸引全国各大学、科研院所等机构专家入库,企业发布明确需求,技术经纪人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企业与专家精准对接,供需双方以及专业技术经纪人通过平台进行即时互动;二是互联网+创新驿站模式,借鉴欧盟创新驿站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范围内设立创新驿站区域站点和基层站点,借助全覆盖的信息服务平台,寻找潜在的研发团队;三是互联网+对接会模式,借鉴国内外网络对接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技术转移协同合作新模式即在线对接会模式——供需双方可以在约定的时间里,通过视频通话系统,实现精准的在线对接。